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质函〔20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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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质函〔2020〕2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质〔2020〕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皖办发〔2019〕22号)精神,我厅制定了《2020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2020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强化风险防范,全力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1.强化安全监测,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充分发挥省、市、县和乡镇四级监测网络作用,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三位一体”监测体系。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监测要突出随机性,由监测机构现场随机确定监测地点;要突出普遍性,加大对产地小农户的抽样力度,抽样比例10%左右,提高监测的覆盖面;突出“三前”环节、运输车辆和禁用药物的抽检,提高抽检比例。充分发挥监测“雷达”作用,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灵活机动调整监测方式,确保监测工作快速高效。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季度例行监测。建立监测信息报告制度,监测数据要上传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监测数据网络化监管。加强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情况通报,针对问题突出地区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2.强化风险评估,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围绕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中环境污染物、粮油产品生物毒素、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水产违禁药物等重点品种风险隐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掌握风险关键控制点,制定管控技术措施。围绕产业发展和执法监管需求,提高风险评估发现问题的速度、探索研究的深度、成果应用的广度和工作联接的宽度。对未知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研究风险来源,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3.完善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应对,针对重点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持续跟踪、全面研判、积极引导,稳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建立长效监控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管控从被动处置转向事前预警。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作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技术咨询、科普解读、及时识别并快速破除谣言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质量安全中突出问题
4.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实施靶向监管,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不执行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不合格农产品信息。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临时性、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举一反三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针对重点地区和产品加大频次,扩大参数,实施精准打击。
5.加大农资监管力度,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重要农资监管力度,严格农药、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开展监督抽查,公布不合格名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围绕使用量大、合格率低、风险隐患高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结合春耕备耕,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把安全优质绿色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提高农民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6.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对查处工作情况实施督办。特别是针对禁限用农药兽药使用、生猪屠宰注药注水、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坚决做到追根溯源,剖析原因,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工作协作机制。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标准引领,大力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7.大力构建标准体系,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农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科技推广为手段,围绕安全种植、健康养殖,优化完善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等现代农业相关标准的制修订,不断丰富和完善安徽省现代农业标准体系,促进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进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方面标准的制定。
8.大力发展绿色生产,提高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抓好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健康养殖模式。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推广农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技术。完善农兽药生产企业原材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制度,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追溯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行为,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帐。
9.大力推进标准实施,开展达标提质行动。加大农业标准宣传贯彻和推广应用力度,强化标准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对农业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价,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创建一批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指导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建制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鼓励开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生态良好、技术成熟、按标准组织生产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使之成为创标、制标、用标、达标的示范典型。
10.大力培育“三品一标”,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大力实施农产品认证登记发展计划,严格准入,加强证后监管和目录动态管理。加大绿色食品发展和宣传市场推介,提高品牌公信力,积极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突出“一标一品一产业”,加强生产基地和原生态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围绕独特品质保持,优化生产技术规程。加强品牌建设和特色文化传承,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脱贫攻坚的样板。大力推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广计划实施,开展消费引导和产销对接。无公害农产品重点培育畜禽水产品和农产品复认证,稳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做好认证衔接。
四、强化制度创新,建立健全规范监管制度体系
11.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指导各地细化试行方案,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分级分层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指导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组织开展合格证试行交叉互查和现场观摩活动,遴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强合格证宣传发动,加强宣讲培训,让合格证制度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和省追溯平台注册登记并开展产品追溯,实现责任主体的注册、产地、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产品销售等信息全程追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优化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级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融合。充分发挥乡镇快检系统作用,每个快检系统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省追溯平台。对快检中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要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四挂钩”。 将农产品质量追溯作为“三品一标”认证的必要条件,推动绿色、有机和地标农产品等全部纳入国家和省追溯平台,通过“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实现绿色、有机和地标农产品等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化管理、良好生产过程受控、质量信息在线展示、生产销售顺畅对接。完善省追溯平台功能,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全省各地建立的合格证生产主体名录全部纳入省追溯平台。推动各市使用省追溯平台报送专项整治数据和违法案件信息。
13.完善质检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监督检查制度,扩大能力验证覆盖面,组织实施飞行检查。建立农业农村系统质检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掌握质检体系管理运行情况和年度变化情况,针对性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推进市县质检机构双认证,提高检验监测能力,为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14.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制。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发挥信用体系的正激励和硬约束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五、健全监管体系队伍,提高监管能力
15.切实增强基层监管能力。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省、市、县、乡监管机构全覆盖,推动监管、认证、检测、执法、科研(标准)五支队伍有效联动。强化乡镇监管站机构和能力建设,探索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监管力量向村组延伸,依托村两委推动建立村级协管员队伍,加强对农民投入品采购、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等的宣传指导,形成对小农户农产品生产的有效监管,打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16.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安全县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等方面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创新、勇于实践,推进安全县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对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不达标的坚决撤销称号。积极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响亮行动”组织实施,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
17.明确监管事权责任。推动各地建立党政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明确农业农村系统相关单位职能,在“产出来”和“管出来”上做到无缝对接,强化“管行业就得管安全”,构建统分结合、有统有分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沟通,健全信息交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18.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敢于担当、较真碰硬、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9.助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定点扶贫、结对帮扶,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品牌创建和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加强检测、监管、执法、品牌认证等方面培训,带动提升贫困地区监管能力和水平。
20.强化督查考核。统筹运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考核内容和农业农村部绩效考核,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管保障。科学开展延伸绩效考核,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办案、合格证推进、监测机构“双认证”等情况作为重点考核指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