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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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
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四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贸(海鲜)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依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呼政办字〔2020〕57号),我局制定了《推进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推进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海鲜)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依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呼政办字[2020]57号),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按照《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DB1501/T0002-2020)》要求,坚持“市场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智能化、服务优质化”的原则,针对不同农贸市场的现状,分类施策,分步推进,逐步提升全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消费需求。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圆满完成此项任务,市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四区成立工作小组。

市局成立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苏云喜任组长,副局长李惠森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陈德龙、副调研员李海、副调研员陈捍岳任副组长;市四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局应急协调科负责人李晓峰、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负责人王春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李红军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市四区市场监管局分别成立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食品流通监管业务的科室负责人、属地监管所负责人、市四区市场主办方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底,市四区分别确定的美通、万惠、东瓦窑、福海兴大型农贸市场,按照《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DB1501/T0002-2020)》要求整改达标,实现标准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同步推进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农贸市场全部按要求达标,市四区在完成现有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每个区再建设一个高标准示范性农贸市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监管部门监管效能,实现智慧管理、产品追溯、风险管控、信息共享。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协同配合,有序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加强和农贸市场各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对农贸市场进行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协同监管,共同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运营、规范化管理。

(二)落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农贸市场标准化管理。

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DB1501/T0002-2020)》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标准化运营,规范化管理。一是规范市场内食品经营秩序。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二是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落实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在经营大厅显著位置悬挂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四是强化风险应急防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做好农产品快检,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确定检查重点、方式、频次等,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五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场的规范经营、食品安全等进行管理、监督,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推进示范性农贸市场建设。

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提升管理效率,建立农贸市场管理平台,实现农贸市场智慧管理、产品可追溯。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风险防控全程电子化管理,建立风险防控平台。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10月初)。结合任务实际,对市四区农贸市场进行调研,制定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建立市场问题台账。

(二)升级改造阶段(2020年10月-11月)。市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属地局成立工作小组,建立跟踪督查机制,根据不同市场情况,按照标准化要求分类进行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按照问题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同时对具备条件的要打造示范性农贸市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2月)。落实市四区农贸市场标准化管理验收工作,总结经验,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建立完善农贸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各级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靠前指挥,加大工作力度。

(二)加强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市四区市场监管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力、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通报。

(三)加强舆论宣传。发挥新闻宣传的引导作用,通过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更多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