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成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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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我县农贸市场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星级创建步伐,全面提高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农贸市场高质量发展,近日,文成县人民政府印发《文成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为有力指导城乡农贸市场改革实施,加快我县农贸市场城乡一体化改造和建设进度,规范城乡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实现城乡农贸市场高质量发展,决定出台《文成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革实施方案》。

二、该方案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起草该方案时,我们主要是遵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乡村星级农贸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4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该方案是如何起草的?

2021年9月,县市场监管局向分管副县长毛伟新专题汇报情况,并多次与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研究修改初步意见;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通过县政府协同办公系统(OA平台)发函征求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进行修改;2021年12月8日,县政府罗招政县长主持召开研究城乡农贸市场改革提升工作会议,毛伟新副县长、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大峃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收集汇总与会人员意见,经多次研讨后再度作出修改。2021年12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文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文成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四、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总体目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社会性的特点属性,强化农贸市场惠民生、保供应、稳物价、保安全、促消费的功能定位,统筹推进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建设发展,以划转、收购、承租、托管等方式对全县国有、村办、民营举办的农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在2022年,组建文成县丰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划转3家国有农贸市场(含二新农贸市场);到2024年,划转所有国有农贸市场,并在坚持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不违背公平竞争的情形下,收购、承租、托管其他农贸市场及新建农贸市场;实现省级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达80%以上,星级农贸市场建设覆盖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1、组建成立文成县丰民农贸管理有限公司;2、划转国有产权农贸市场;3、启动非国有农贸市场改革谈判:(1)收购非国有产权农贸市场,(2)承租非国有市场经营权,(3)实施专业化托管管理;4、科学规划农贸市场配建;5、完善农贸市场精细管理;6、提升农贸市场智慧化能级;7、改革现有农贸市场运营模式。

(三)职责分工:1明确各部门及单位职责分工。

(四)实施计划:待文成县丰民农贸管理有限公司组建后,县市场监管局与文成县丰民农贸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事宜。

五、执行时间

《方案》明确为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关于《文成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