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成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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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成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我县农贸市场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星级创建步伐,全面提高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农贸市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 坚持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社会性的特点属性,强化农贸市场惠民生、保供应、稳物价、保安全、促消费的功能定位,统筹推进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建设发展,以划转、收购、承租、托管等方式对全县国有、村办、民营举办的农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在2022年,组建文成县丰民农贸管理有限公司,划转3家国有农贸市场(含二新农贸市场);到2024年,划转所有国有农贸市场,并在坚持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不违背公平竞争的情形下,收购、承租、托管其他农贸市场及新建农贸市场;实现省级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达80%以上,星级农贸市场建设覆盖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一)组建成立文成县丰民农贸管理有限公司。由县国控公司出资组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文成县丰民农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丰民公司),作为县国控公司的子公司,按国企正股级单位配置(其中董事长由县国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县丰民公司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运营核算,县国控公司不参与具体管理事项业务。

(二)划转国有产权农贸市场。整合现有国有产权的4家农贸市场,产权统一划入县丰民公司,作为县丰民公司的分公司,实现国有农贸市场产权主体统一,市场管理运营体系统一,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制定统一,设立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实行场长负责制。

(三)启动非国有农贸市场改革谈判。县丰民公司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在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开展商务谈判,对愿意整合的企业先行进行资产评估,并开展再谈判。县丰民公司确定符合市场导向的改革方式和合同条款后,与企业签订合同,各方依照约定完成义务行为。在自主选择、公平公开基础上,改革方式如下:

1.收购非国有产权农贸市场。对产权主体单一、有意愿被收购的农贸市场,由县丰民公司负责启动收购工作,经第三方资质公司审计确定回购费用,双方签订协议后,划转产权,纳入国有农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运营。

2.承租非国有市场经营权。对于产权复杂短期内无法收购的、有意愿出租市场经营权的农贸市场,可以先回收市场经营权,由县丰民公司负责承租工作,经第三方资质公司审计确定回租费用,双方签订协议后,明确市场产权所有人只收取回租费用,不参与农贸市场运营管理,由县丰民公司参照国有农贸市场标准进行管理运营。

3.实施专业化托管管理。对于收购、承租有困难的农贸市场,前期先以托管为主,制定文成县农贸市场托管方案,可以委托具有能力的公司或县丰民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建立统一的农贸市场管理团队,将农贸市场的日常经营秩序纳入统一管理,推动农贸市场走入专业化托管、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四)科学规划农贸市场配建。根据《文成县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相关规定,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村办农贸市场,鼓励以货币形式安置收储,不再由村级单位负责重建;在住宅小区地块出让时,农贸市场作为公共配套资源,由房地产开发商配建并移交当地政府,并实施统一运营和管理,至2035年农贸市场15分钟步行可达化覆盖率接近80%。

(五)完善农贸市场精细管理。推广远程监控监管新模式,全县农贸市场纳入远程监控监管范畴,实现远程监控监管的全覆盖。要不断健全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商品质量索证索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合格商品退市销毁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及信用公示制度,提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农贸市场进行抽查测评,实时发布全县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指数测评报告。

(六)提升农贸市场智慧化能级。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加速农贸市场运营由“传统人工”向“高效智能”的转型升级。结合市场“五化”改造,应用信息化集成系统,实现价格采集、移动支付、食品溯源、交易信息、信用评估等信息的数据归集、数据分析、数据溯源,提供运营管理决策的数据支撑。配备市场公用智能化设备终端,消费者通过电子屏实时查询商户证照、菜品价格、检测结果、摊位信息等,实现功能自助化。

(七)改革现有农贸市场运营模式。按照“政府主导、集成管理、智慧运营、惠民利民”的总体设想,转变以利益为第一要位的农贸市场运营模式,落实公益性、民生性、服务性、保障性的功能定位,将市场摊位费水平控制在农贸市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水平上,保持运营有序,保有市场竞争,保障供应稳定,保全多方共赢。

三、职责分工

(一)县发改局: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改造升级项目立项工作。

(二)县公安局:负责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确保市场场外交通秩序良好,负责查处农贸市场划转、收购、承租、托管等工作中涉及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

(三)县财政局(县国资办):负责实施县丰民农贸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费保障工作,对全县农贸市场进行资产评估,协助县丰民农贸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融资及农贸市场划转、收购、承租、托管等相关工作。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照《文成县农贸市场专项规划》规定,在住宅小区地块出让时,根据规划要求确定配建农贸市场作为公共配套资源建设,审核改建、扩建农贸市场的选址、用地和建设方案。

(五)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新建)工程质量监督。

(六)县审计局:负责农贸市场划转、收购、承租和托管费用的监督工作。

(七)县市场监管局:作为县丰民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主体登记变更、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放心市场、星级市场创建等指导工作;协助县丰民公司的融资方案、市场建设、运营管理、干部人选、人事任免等工作,协助县丰民公司开展农贸市场划转、收购、承租、托管等相关工作。

(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农贸市场供排水、排污、绿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市场周边环境良好。协助做好与农贸市场搬迁或改造提升有关的临时场地安置、临时场地周边环境秩序维护工作。

(九)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农贸市场的调查摸底,提出农贸市场改革处置的建议方案;配合对辖区内的国有农贸市场划转以及村办、私人举办的农贸市场进行收购、承租、托管等政策处理工作;负责农贸市场周边市容市貌规范管理,牵头组织对马路市场、临时交易点的整治工作。

(十)农贸市场举办方:根据当地政府统一安排,主动配合做好农贸市场的划转、收购、承租和托管等工作,未完成划转、收购、承租和托管的市场举办方需按照农贸市场管理标准进行运营管理,切实履行市场举办方管理职责。

四、实施计划

待文成县丰民农贸管理有限公司组建后,县市场监管局与县丰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事宜。

五、附则

本方案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