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2年全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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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线上线下融合,以数字化赋能促进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推动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业态,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促进汽车消费,提升汽车流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毫不放松抓好商贸场所疫情防控,持续抓好市场安全生产。奋力推动全省市建条线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城乡商业体系建设

1、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按照商务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部署要求,制定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省级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围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以县(市)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加快推动“一个上行”和“三个下沉”,重点抓好“三个一批”建设改造: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县城的综合商业服务能力、物流配送能力;新建和改造升级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和集贸市场,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改造升级一批新型乡村便利店(夫妻店),满足农民就近便利消费。

2、打造新型社区生活圈。坚持试点与建设并行,指导南京、苏州两个国家试点城市优化网点布局,加快主体培育,创新功能模式,优化服务体验,形成试点经验;全面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社区生鲜店等标准化建设,推动生鲜冷链前置仓、连锁药店等进社区,补齐城市社区商业短板,推进社区商业业态创新、服务集聚和功能提升;鼓励各地学习借鉴南京、苏州在社区便民生活圈方面的建设经验,加速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评选3-4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省级试点城市,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试点城市。

二、促进市场体系转型升级

3、深入推进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根据商务部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安排,指导无锡、苏州两个试点城市围绕实施方案推动试点工作,以全国试点为契机,巩固我省商品市场发展优势,充分发挥商品市场在商贸流通中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强对其他城市的服务指导,力争2022年有更多城市进入国家试点行列。探索建立数字化商品交易市场考核评选机制,加快推进市场数字化平台化转型进程,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4、推动重点农批市场建设。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考核相关市场建设工作,引导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集视频监控、智能支付、交易溯源、安全检测、价格监测等为一体的智慧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流通和服务水平。

5、持续推动农贸市场改造。贯彻落实省委“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部署要求,着力推动城乡农贸市场新建和改造升级。结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逐步推动将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重点由城区向乡镇转移,鼓励各地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加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指导和督查,严把项目质量,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务求实效,让居民切身感受到民生实事所带来的实惠。

6、推进供应链现代化。鼓励企业利用供应链技术、思维和模式赋能创新转型,促进降本增效,优化治理环境,打造协同生态。对于被评为示范的城市和企业,认真总结梳理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做好省级重点培育供应链企业服务指导,制定终期评估方案,评选30家左右省级优秀供应链企业。组织优秀供应链企业参加国家第二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评选,争取更多企业和城市进入国家示范。

三、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

7、推动农贸市场“平价菜摊”建设。开展全省城区农贸市场“平价菜摊”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城区农贸市场“平价菜摊”建设指导意见,稳步推进农贸市场“平价菜摊”建设,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2022年各设区市试点区(县)设置“平价菜摊”的农贸市场数量不少于区域内农贸市场总数的30%。做好“平价菜摊”建设的动态跟踪,注重实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8、加强产销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贯彻落实东西部消费帮扶工作相关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广订单农业、产销一体等长期稳定的对接模式,建立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加强省内经济薄弱地区产销对接。鼓励各地运用线上线下一体化手段优化产销对接模式,开展品牌推介发布、农超对接、直播带货和消费帮促等采购活动。组织参展商和采购商参加2022年全国农商互联暨乡村振兴产销对接大会,拓宽我省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

四、深化汽车流通领域改革

9、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的引导,明确建设标准和要求,提示投资风险,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稳步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结合实际需求,增补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现场验收评审专家库人选。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现场验收评审工作,确保《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后,行业内企业平稳过渡。

10、规范汽车流通行业发展。加快推广使用江苏省汽车流通管理信息服务(二手车)平台,扩大平台使用覆盖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督促新车销售和二手车流通企业落实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和交易信息报送制度,开展汽车销售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检查。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规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范作业水平,促进尚未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老企业及早达到标准。

11、促进汽车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汽车促消费活动。会同工信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等系列推广应用活动,拓展农村汽车消费市场。鼓励各地商务部门和行业协会积极协调办展资源,结合“苏新消费”四季购物节,统筹开展汽车促销活动。跟踪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系统问题,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探索汽车维修电子档案在二手车流通领域应用,推动二手车透明交易。

五、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

12、抓好重点商贸场所疫情防控。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商贸流通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指导督促商贸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培训;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督查;配合做好生活物资保障,探索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保供联盟。

13、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做好商品市场和报废机动车行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继续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危险废物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地做好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督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做到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和自身建设

14、强化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永葆政治本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强化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融相促。

15、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厅党组关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提高学习能力、创新工作思维、增强斗争本领。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保密教育和培训,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抓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切实提升市建条线战斗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