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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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分类标准

 

一、市场分类

(一)一类市场适用范围

蓬江区主城区范围内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但有较好升级改造基础的室内市场而且经营者达200户以上。

1.基础设施要求

1)出入口及通道

市场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次通道宽度不小于2.5米,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和高度不小于4米,应单设进出货出入口;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2)地面及墙体

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由通道中央向两边排水沟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市场内墙和天花应涂刷具备较好防潮、防污性能的涂料,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

3)停车场

应根据市场规模和实际情况相应设置停车场,原则上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10%,地面应硬化。划分四轮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区域,车辆停放要按照停放点进行排放。

4)给排水设施

①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区的供水管道应铺设到每一个摊位;畜禽肉区应供水至经营区每一摊位;家禽区、熟食区等应供水到宰杀间、加工间、经营室等每一个专间;其它类别的经营区应供水到每组摊位。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提倡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高压冲洗装置。

②市场内部排污管道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排污管道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并设防鼠隔离网。次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市场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市场柜台外侧或内侧应设置排水槽(槽宽宜为8-12厘米,深度宜为3-5厘米,底部应呈弧形)或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10×10厘米)并加盖可移动式多孔不锈钢排水盖板,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5)供电设施

①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有条件的宜设独立的配电室。新(重)建农贸市场应设置独立的配电间。

②市场应统一合理布线,宜穿管暗敷,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③水产区域应安装防水电源开关、插座。

市场应统一配备照明灯,室内市场及安全疏散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应急照明宜采用蓄电池供电系统,应急照明时间均不应小于30分钟,照度不应低于5lux。

交易厅内照度应不低于200Lx,专间内照度应不低于200Lx,光源高于台面1.50米-2.00米。

6)通风设施

市场应达到良好的通风条件,配置低噪音抽送风机,宜按建筑面积1000平米安装不低于2千瓦,1000平米以上每增加100平米相应增加功率300瓦的标准配置。

家禽区、熟食区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家禽区换气次数应不小于20次/小时,熟食区换气次数应不小于15次/小时。

③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

市场交易大厅内应设置吊扇:沿各购物通道每6米左右设一台大功率吊扇,每组摊位内设1-2台吊扇,以确保交易大厅内通风良好,干爽卫生。吊扇安装高度应安全有效,且不得低于3米。

7)卫生设施

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达到二类以上建设标准(市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

市场应设置垃圾临时收集点,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封闭式垃圾桶(箱)、若干辆封闭手推式垃圾车;场内通道每10米左右应设置一个翻盖自动封闭式垃圾桶,每个摊位至少配置一个统一的封闭式垃圾桶(箱)。

③家禽销售宰杀区要有动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④市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设施设备。

8)消防设施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可用。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

9)冷藏设施

①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节形成的冷链不脱节。

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7℃。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2.经营设施要求

1)市场按蔬菜、果品、粮油、干货、调味品、水产品、禽蛋、畜禽肉、豆制品、熟食、副食品、家禽、百货等商品大类分区,并合理布局各摊位。

2)鲜、活、生、熟、干、湿商品应严格分开,水产品区与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区间距应不小于5米或设有效的物理隔离;食品摊位距离卫生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其中,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摊位距离卫生间应在10米以上。

3)市场内每个标准摊位台面宽0.90米-1.20米,长1.50米-2.00米,台面高度0.70米-0.80米;摊位设置应整齐划一,台面、柜面外立面及外沿挡水凸边应光滑平整,摊位台面使用不锈钢、釉面砖或抛光砖铺设,柜台立面贴抛光砖;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厘米,厚度1.2厘米的安全玻璃挡水边或厚度1.2厘米的石材外包0.1厘米的不锈钢包边挡水,并沿每摊位分隔处加设同样材质的内斜撑,以利安全。各摊位应统一设置摊位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悬挂装置,高度宜为1.8-2米。价格牌、摊位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

蔬果摊位: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蔬菜摊位高度宜为0.65米-0.80米,以0.10米-0.15呈阶梯上升,可设计为三层。水果摊位鼓励采用开架摆放式设计,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台面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与装配式相结合。蔬果摊位每组摊位宜设4个左右的摊位,每组摊位设1-2个宽度为0.8米的出入口。

畜禽肉摊位:台面面积不应小于1.4平方米,台面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台面高度0.7米-0.8米。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安全玻璃挡水边,其厚度1.2厘米高度不小于8厘米,或厚度为1.2厘米的石材外包0.1厘米的不锈钢包边挡水,并沿每摊位分隔处设同材质的内斜撑加强挡水边强度以利于安全。每个摊位台面上应设置一个排水孔。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操作台、砧板、冷藏柜、不锈钢制挂架等专用器具。

水产品摊位:台面面积不应小于1.4平方米,台面宽度不应小于0.9米。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宜铺设防滑地砖;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或贴面砖的操作台、砧板、蓄养池或不锈钢盘、冷藏柜或冰台等专用器具;活水鱼销售应在鱼池、鱼缸前设挡水板,挡水板高于鱼池、鱼缸约20厘米。

④散装酱菜、糕点类摊位:应配备全封闭式防尘、防蝇罩,配备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加热或冷藏设备、洗手池。从事糕点、馒头等现场加工的应设置加工间,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宜将加工间与营业专间分开。

熟食摊位:交易区应采用透明安全玻璃全封闭式经营,在入口处设置有供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设置营业专间,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和消毒设施,销售器具和空间消毒措施落实,应安装空调(保持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摄氏度)。门、窗(传递口)、墙、天花、地面、消毒、冷藏柜、垃圾桶、收款等要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熟食摊位显眼处应悬挂公示栏,以便消费者查阅监督。

⑥活禽宰杀摊位:允许设置活禽经营区的市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活禽经营区应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分开,且每一活禽摊位的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配备独立的照明、通风、加热及上下水等设施设备。存放活禽应使用不锈钢笼子,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禽畜等动物粪便要经过无害化处理。

3.管理设施要求

1)办公设施

办公室面积应能满足日常管理及服务需要,受理投诉、索赔,调解纠纷,维护市场治安秩序,配备投诉箱、投诉电话、档案管理柜等基础设施。

2)服务设施

市场应设立广播设施、导购图、公示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开办门户网站,配备上网端口和电脑等终端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区域,设置价格行情显示屏,设置配钥匙、小家电维修等摊位。

3)计量设施

根据有关要求,统一配备依法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设备。市场应明显位置设置公平秤。

4)治安设施

市场应配备电子监控等治安设施设备。

5)检测设施

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备食品卫生检测等设施;从事蔬菜、水果交易的市场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验设施设备;从事水产品交易的市场配备检测甲醛等化学物品的快速检测设备。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每日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二)二类市场适用范围

蓬江区主城区或近郊范围内经营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市场;达不到一类的农村镇的中心市场;有较好升级改造基础的村级市场。

1.基础设施要求

1)出入口及通道

市场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5米,次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和高度不小于4米,有条件的市场可单设进出货出入口;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

2)地面及墙体

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由通道中央向两边排水沟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市场内墙应重新涂刷,内墙应贴墙砖,高度不低于1.5米。

3)停车场

应根据市场规模和实际情况相应设置停车场,原则上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5%,地面应硬化。划分四轮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区域,车辆停放要按照停放点进行排放。

4)给排水设施

①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区的供水管道应铺设到每一个摊位;畜禽肉区应供水至经营区每一摊位;家禽区、熟食区等应供水到宰杀间、加工间、经营室等每一个专间;其它类别的经营区应供水到每组摊位。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

②市场内部排污管道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排污管道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并设防鼠隔离网。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市场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市场柜台外侧或内侧应设置排水槽(槽宽宜为8-12厘米,深度宜为3-5厘米,底部应呈弧形)或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10×10厘米)并加盖隔栅盖板,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5)供电设施

①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有条件的宜设独立的配电室。

②市场应统一合理布线,有条件的市场宜穿管暗敷,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③水产区域应安装防水电源开关、插座。

④市场应统一配备照明灯,室内市场及安全疏散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交易厅内照度应不低于100Lx,专间内照度应不低于200Lx,光源高于台面1.50米-2.00米。

6)通风设施

室内市场应达到良好的通风条件,有条件的可配置低噪音抽送风机,宜按建筑面积1000平米安装不低于2千瓦,1000平米以上每增加100平米相应增加功率300瓦的标准配置。

②家禽区、熟食区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市场交易大厅内及摊位内应设置吊扇,以确保市场内通风良好,干爽卫生。吊扇安装高度应安全有效,且不得低于3米。

7)卫生设施

市场宜设置公共卫生间,达到二类以上建设标准(市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

②市场应设置垃圾临时收集点,场内通道应合理设置翻盖自动封闭式垃圾箱,每个摊位设有统一的封闭式垃圾桶(箱)。

③活禽销售宰杀区要有动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④市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设施设备。

8)消防设施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可用。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

2.经营设施要求

1)市场按蔬菜、果品、粮油、干货、调味品、水产品、禽蛋、畜禽肉、豆制品、熟食、副食品、活禽、百货等商品大类分区,并合理布局各摊位。

2)鲜、活、生、熟、干、湿商品应严格分开,水产品区与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区间距应不小于5米或设有效的物理隔离;食品摊位距离卫生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其中,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摊位距离卫生间应在10米以上。

3)市场内每个标准摊位台面宽0.90米-1.20米,长1.50米-2.00米,台面高度0.70米-0.80米;摊位设置应整齐划一,台面、柜面外立面及外沿挡水凸边应光滑平整,摊位台面使用不锈钢、釉面砖或抛光砖铺设,柜台立面贴抛光砖;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厘米,厚度1.2厘米的安全玻璃挡水边或厚度1.2厘米的石材外包0.1厘米的不锈钢包边挡水,并沿每摊位分隔处加设同样材质的内斜撑,以利安全。各摊位应统一设置摊位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悬挂装置,高度宜为1.8-2米。价格牌、摊位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

蔬果摊位: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蔬菜摊位高度宜为0.65米-0.80米,以0.1米-0.15米呈阶梯上升,可设计为三层。水果摊位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台面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与装配式相结合。

畜禽肉摊位:台面面积不应小于1.4平方米,台面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台面高度0.7米-0.8米。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安全玻璃挡水边,其厚度1.2厘米高度不小于8厘米,或厚度为1.2厘米的石材外包0.1厘米的不锈钢包边挡水,并沿每摊位分隔处设同材质的内斜撑加强挡水边强度以利于安全。每个摊位台面上应设置一个排水孔。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操作台、砧板、冷藏柜、不锈钢制挂架等专用器具。

水产品摊位:台面面积不应小于1.4平方米,台面宽度不应小于0.9米。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有条件的宜铺设防滑地砖;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或贴面砖的操作台、砧板、蓄养池或不锈钢盘、冷藏柜或冰台等专用器具;活水鱼销售应在鱼池、鱼缸前设挡水板,挡水板高于鱼池、鱼缸约20厘米。

④散装酱菜、糕点类摊位:应配备全封闭防尘、防蝇罩,配备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加热或冷藏设备、洗手池。从事糕点、馒头等现场加工的应设置加工间,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宜将加工间与营业专间分开。

熟食摊位:交易区应采用封闭式经营(宜采用透明安全玻璃全封闭式经营),在入口处设置有供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设置营业专间,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和消毒设施,销售器具和空间消毒设施落实,宜安装空调(保持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摄氏度)。门、窗(传递口)、墙、天花、地面、消毒、冷藏柜、垃圾桶、收款等要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熟食摊位显眼处应悬挂公示栏,以便消费者查阅监督。

⑥活禽宰杀摊位:允许设置活禽经营区的市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活禽经营区应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分开,且每一活禽摊位的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配备独立的照明、通风、加热及上下水等设施设备。存放活禽应使用不锈钢笼子、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禽畜等动物粪便要经过无害化处理。

3.管理设施要求

1)办公设施

办公室面积应能满足日常管理及服务需要,受理投诉、索赔,调解纠纷,维护市场治安秩序,配备投诉箱、投诉电话、档案管理柜等基础设施。

2)服务设施

市场应设立广播设施、导购图、公示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开办门户网站,配备上网端口和电脑等终端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区域,设置价格行情显示屏,设置配钥匙、小家电维修等摊位。

3)计量设施

根据有关要求,统一配备依法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设备。市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平秤。

4)治安设施

市场应配备电子监控等治安设施设备。

5)检测设施

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有条件的市场可配备食品卫生检测等设施;从事蔬菜、水果交易的市场可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验设施设备;从事水产品交易的市场可配备检测甲醛等化学物品的快速检测设备。

(三)三类市场适用范围

蓬江区内其它达不到二类市场以上、规模较小的室内市场。

1.基础设施要求

1)出入口及通道

市场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次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和高度不小于4米。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

2)地面及墙体

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由通道中央向两边排水沟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市场内墙应重新涂刷,内墙应贴墙砖,高度不低于1.5米。

3)给排水设施

①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区、畜禽肉区供水应到每一个摊位;家禽区、熟食区等应供水到每一个专间;其它类别的经营区应供水到每组摊位。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

②市场内部排污管道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排污管道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并设防鼠隔离网。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市场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市场柜台外侧或内侧应设置排水槽(槽宽宜为8-12厘米,深度宜为3-5厘米,底部应呈弧形)或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10×10厘米)并加盖隔栅盖板,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4)供电设施

①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

②市场应统一合理布线,有条件的市场宜穿管暗敷,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③水产区域应安装防水电源开关、插座。

④市场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应设置应急灯。

交易厅内照度应不低于100Lx,专间内照度应不低于200Lx。

5)通风设施

市场内要保障空气能够顺畅对流,交易大厅内及摊位内宜设置吊扇,吊扇安装高度应安全有效,且不得低于2.8米;活禽销售点应设置排风设施;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

6)卫生设施

市场宜设置公共卫生间,达到二类以上建设标准(市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

市场宜设置垃圾临时收集点,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封闭式垃圾桶(箱)。每个摊位应设置统一的封闭式垃圾桶(箱)。

7)消防设施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设施,并确保上述设施完好可用。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

2.经营设施要求

1)经营布局要求。场内经营布局必须按商品种类分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经营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距离不少于5米;市场活禽类摊位的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烧腊及其他熟食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相邻或相对;可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2)摊位台建设要求。市场内每个标准摊位台面宽0.80米-1.00米,长1.20米-1.50米,台面高度0.70米-0.80米;摊位设置要整齐划一,可用水磨石铺设。摊档台立面贴瓷砖,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0厘米。各摊位应统一设置摊位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悬挂装置,高度宜为1.8-2米。价格牌、摊位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

畜禽肉摊位:台面迎客面上边沿应设置挡水凸边,其厚度1.2厘米高度不小于8厘米,台面可加聚丙烯塑料板或原木板,但不能高于台面的外缘凸边和飘出台面。

水产品摊位:台面面积不应小于1.2平方米,宽度不小于0.9米。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有条件的宜铺设防滑地砖;台面迎客面上边沿设不低于15厘米的挡水凸边。

③熟食摊位:交易区应采用封闭式经营,应设置预进间(兼更衣间),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和消毒设施,销售器具和空间消毒设施落实,经营条件要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④活禽宰杀摊位:允许设置活禽经营区的市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活禽经营区应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分开,且每一活禽摊位的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配备独立的照明、通风、加热及上下水等设施设备。存放活禽应使用不锈钢笼子、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禽畜等动物粪便要经过无害化处理。

3.管理设施要求

1)公用设施要求。市场内必须统一设立营业执照悬挂栏、食品安全公示栏、宣传栏、公秤、询问处、监督投诉箱、监督电话。

2)购物指引要求。市场内必须设置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档(店)号牌,市场内应设价格公布牌。

3)检测设施要求。市场应设置食品安全检测室,室内配置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给排水和通风设备,加强食品检测。

4)环境卫生要求。场内环境卫生必须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人进行保洁,市场开办者在场内配置有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在市场设施上乱搭挂、乱张贴、乱涂写,保持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二、管理要求

1.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出入口及市场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设有分类垃圾收集桶;

2.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有文明提示牌,设施完好,无明显异味(包括市场内、外公厕,无公厕视为符合);

3.市场内实行分类摆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摊位内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臭味;

4.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面在0.5米x0.5米范围内),无积水(3厘米厚度以内),排水设施完善;

5.市场内摊位上方空间干净整洁,没有乱打乱接现象。

6.管理规范有序,市场内和出入口无占道经营现象,已设置公共设施功能良好,无损坏;

7.公平交易,出入口设有公平秤(公平秤使用正常);

8.每个固定摊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熟食摊位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9.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软管、消防箱等设施完好,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压力足),逃生导向标识清晰,且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出入口挡车栓固定时间开合);

10.有安保或车辆引导员,合理施划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分区有序停放,有明确各类车划分线,有提示牌,车辆整齐分类摆放;

11.室内设有禁烟标识,有控烟劝导员,无吸烟现象;

12.设有食品检验检测室,能正常提供检查:服务,检测室内布置食品安全宣传内容;

13.无乱贴乱画现象,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市场周边无乱搭乱建乱拉挂,乱摆卖现象;

14.无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

15.营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争吵谩骂、打架斗殴现象;

1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出入口或市场管理办公室门口摆放投诉意见簿,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投诉记录24小时内回复,投诉电话响铃3声必有应答);

17.开展“文明经营户”、“诚信经营户”等创建活动( 经营摊位悬挂“文明经营户”、“诚信经营户”等锦旗或其它标识);

18.无违法经营现象(如贩卖、宰杀野生珍稀动物,宰杀活禽等);

19.无短斤缺两、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现象;

20.在市场各出入口、市场经营区等显著位置需展示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整体发布量占广告总量比例≥40%;

21.在市场入口、市场管理办公室等显著位置有导购图、诚信宣传、投诉处理机制和行业规范;

22.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无医疗低俗广告;

23.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和文明诚信经营户推荐评选活动,有标准,有制度,在市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文明诚信经营户公示栏》,设有“诚信经营红黑榜”,至少每月公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