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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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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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纵深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复审,全力推动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全面提高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范水平,结合九龙坡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属地统管、部门指导。镇街统管辖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区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和执法工作。

政府引导、市场实施。政府制定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标准,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投入扶持,引导督促农贸市场实现提档升级、标准管理。农贸市场管理方履行主体责任,负责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的具体实施。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农贸市场脏乱差、占道经营、秩序混乱等顽疾难点,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补齐工作短板,消除死角盲区。提升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常态化督查考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分类实施、分批推进。按照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时序要求,结合九龙坡区农贸市场实际,分类分批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产权回购、改造升级、管理提升、关闭转向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底,完成农贸市场重点整治5家、局部改造15家、管理提升16家任务,全面实现九龙坡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复审,切实改善市民购物环境,增强群众幸福感。

(三)实施范围

纳入全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范围的固定农贸市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市场改造升级

各镇街积极动员辖区农贸市场分类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分类指导农贸市场制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做好全程跟进服务。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做好整治提升期间用电协调指导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主动参与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

(二)加强制度规范建设

区商务委牵头指导农贸市场梳理各项制度规范,完善市场经营、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安全经营等应急预案,建立卫生管理、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等工作台账,设置市场集中公示栏展示市场平面分区图、管理人员信息、农药残留检测等内容,设立文明城区、卫生城区、健康教育、诚信经营等宣传专栏。农贸市场管理方规范设置市场管理办公室,合理配备管理、安全、保洁等工作人员。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按规定指导农贸市场设置标准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明确农药残留检测品类、频次、时间、比例等标准要求。农贸市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销售食品,熟食品、半熟食品销售及加工需符合卫生要求,熟食品经营者必须持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两证齐全并亮证经营,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对自产自销等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农贸市场管理方进行抽检或快检,抽检或快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四)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属地镇街指导做好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乱贴等整治工作。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常态化执法监管。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市场管理方及周边业主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清扫保洁工作。

(五)加强市场秩序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指导管理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区公安分局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其周边乱停车现象执法力度,指导规范有序停车。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属地镇街梳理农贸市场周边停车情况,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农贸市场管理方加强市场内部停车管理,合理安排进卸货车辆进出时间、停车区域,划线规范停车。

(六)加强示范样本打造

区商务委会同属地镇街,积极动员农贸市场加大整治提升力度,每年评选优秀农贸市场,兑现考评奖励。支持基础条件好、企业意愿强、改造力度大的农贸市场打造示范农贸市场。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对农贸市场相关扶持政策,助推全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

(七)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农贸市场商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计量器具使用等技能培训,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加强农贸市场内活禽交易宰杀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商品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区农业农村委指导动物防疫等业务培训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农贸市场内违规销售和宰杀行为的监督管理。区卫生健康委根据需求做好农贸市场相关食品经营者健康证发放工作。农贸市场管理方和商品经营者要全力配合属地镇街、区级部门,积极支持全区各类创建评选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明确标准、制定方案(2022年3月—4月)

区商务委牵头制定全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出台整治标准、量化目标、操作指南;牵头组织农贸市场和镇街开展行业标准培训。各镇街启动辖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摸底工作,指导制定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方案,完成“一市场一方案一专班”组建。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分类提升(2022年5月—2023年7月)

各镇街指导辖区内农贸市场按照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重点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占道经营、秩序混乱等难点问题。区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和方案分工,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和指导。

(三)第三阶段:长效巩固、培育亮点(2023年8月开始,持续推进)

区商务委牵头开展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验收工作,整改问效兑现政策。强化日常考评,加强过程研判,巩固整治成效,形成农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区级相关部门联合指导,打造示范农贸市场,总结经验,加强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镇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并制定农贸市场整治提升、长效管理标准。

(二)强化督查考评

区商务委定期修订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办法,聘请第三方机构实施,完善镇街和农贸市场双考评机制,建立月考评、季排名、年评比的考评制度。对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项目不达标或整改不积极的农贸市场管理方,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公室召集相关区级部门、属地镇街采取对农贸市场管理方集体约谈的方式,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积极整改;对未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整改不力的农贸市场,各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职责依法采取单独或联合执法等方式,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监管能力,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按程序、按标准、按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强化经费保障

对于整治提升效果明显、日常管理有序规范,达到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复审等迎检要求的农贸市场,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40%的区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农贸市场,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50%的区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时,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农贸市场检查情况,结合日常管理等因素,评选年度优秀农贸市场,并根据相关政策给予年度奖励。

附件:1.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2.九龙坡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表


附件1

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确保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成人员

成立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政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相关重大会议、重要调研等工作,协调处理重难点问题。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期间,用电协调以及日常液化气使用指导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资金保障。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督导属地镇街开展农贸市场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指导污水设施建设和规范排放;加强物业企业行业监管,督促农贸市场聘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指导农贸市场管理方做好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农贸市场管理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农贸市场周边广告设置、规范管理;负责规范整治农贸市场外流动摊贩,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行为。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动植物检疫等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做好农贸市场取缔活禽销售和宰杀的监督管理。

区商务委:牵头做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指导农贸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宣传;指导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控烟和环境消杀等工作。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农贸市场管理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指导做好农贸市场内占用消防通道及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要求的整治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及周边社会治安工作,依法制止市场外乱停车、阻碍交通等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亮证亮照、经营秩序等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依法登记注册、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与商品经营者依法签订食品质量安全协议;加大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等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指导农贸市场熟食区域整治管理;负责指导做好农贸市场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公示;负责对农贸市场内活禽宰杀及销售、相关证照、食品卫生安全等情况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农贸市场商品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公平交易、食品安全、计量行为及计量器具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问题食品、强买强卖、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落实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农贸市场制定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商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职责;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落实基础设施改造、合理布局分区、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市场保洁、食品安全经营等;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商品经营者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商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