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提升奖补措施》政策解读
-
我要分享
一、背景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及管理服务提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洛阳市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提升奖补措施》。
二、主要内容
《奖补措施》主要有3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提升奖补措施。对2023年底前完成新建、拆建或改造提升且通过验收的超市化农贸市场,市财政按照区级财政对其实际投入的30%进行奖补。明确了改造提升的类型、标准、申报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助力提升城市区农贸市场整体硬件设施,促进农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明确了农贸市场星级创建奖补措施。按照“统一标准、突出特色、分类实施、差异奖补”的思路,由各城市区每年对创建为五星、四星、三星级农贸市场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资金,市财政按区财政对实际奖励金额的30%对区政府进行补贴。政策持续至2025年底。
三是明确了职责分工。明确了各城市区政府及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突出了日常监管及属地管理职能。
三、文件主要特点
《政策措施》通过政策引导,助力我市农贸市场硬件提升、管理提质。一方面鼓励市场业主方、市区各级平台公司和大型连锁商超参与超市化农贸市场的建设提升工作,按照《洛阳市农贸市场建设提升导则》标准,建设高标准、特色化农贸市场,提升现有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水平,增强农贸市场的公益属性;另一方面通过星级创建奖补,引导农贸市场业主方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管理,提升业主方规范化运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