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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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等工作的通知

宁商秩〔2019〕116号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9年民生十类28件实事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宁委发〔2019〕7号)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实现城区农贸市场肉菜追溯系统全覆盖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提档升级进程。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7〕185号)的总体部署,今年是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完成的关键之年。各区要不断落实责任分工,结合前期推进完成情况以及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梳理建设现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三年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按照“应改尽改,不留盲点”的工作要求,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2017年前已存在的所有农贸市场认真逐一梳理,细化落实方案,加快改造进度;对计划不改造的农贸市场,请有关区政府专题行文说明情况并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据实汇总后呈报市政府,供市政府决策。对前两年已改造完成的项目,各区要进行“回头看”,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再完善、再提升,确保改造成效。


二、强化追溯体系建设。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是国务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城区农贸市场肉菜追溯系统全覆盖已被市委、市政府列为今年我市民生实事的重点工作。各区要按照“精准性、普惠性、领先性”的工作要求,梳理分析现有农贸市场追溯系统建设和运行使用情况,积极引进新技术和新模式,拓展追溯品种,加强数据对接,全面推进农贸市场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年内,各区要将城区农贸市场所有进场经营户的追溯设施设备统一配置到位,重点建立起猪肉、蔬菜、豆制品、牛羊肉、禽肉、蛋等农产品的溯源信息采集、传输和使用体系。2020年,要实现所有经营品种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工作目标,提升追溯系统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三、落实配套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在《关于印发南京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2018〕3号)中已明确农贸市场提档升级、肉菜流通追溯设备配置项目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比例实行共担,区级资金补贴到位后,市级补贴资金再予拨付。为此,各区要加大区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按规定要求落实好专项配套资金,将追溯系统设施设备配置项目纳入补贴范围,更好的调动市场主体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促进市场升级转型。顺应市场发展新趋势、消费方式新变化,以改造促转型,推进农贸市场经营模式转变和业态功能升级。加快推进以“食品安全追溯、智能交易结算、智慧信息服务”为特色的智慧贸市场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产销对接,积极引进品牌农副产品,促进经营升级。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发展社区配送,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推动农贸市场向社区邻里中心转变,更好的满足市民品质化、个性化、便捷化消费需求。


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和城区农贸市场追溯系统全覆盖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础性工作。各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生无小事”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落实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提高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和城区农贸市场追溯系统全覆盖的工作质量,强化各类工作台账和资料的收集管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特此通知。

 

                               南京市商务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