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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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机关: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 成文日期: | 2020-02-18 |
文件字号: | 青西新管发〔2020〕3号 | 生效日期: | 2020-02-18 |
索引号: | 005175002000200202000040 | 废止日期: | |
政策咨询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有无政策解读: | 有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86166855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无 |
文章标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农贸市场作为城市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城市发展品质,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新区总体发展战略,充分认识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必要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规划布局、优化管理方式、推进新建改造、创建星级农贸市场等措施,打造符合新区定位、管理顺畅、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有序、环境良好的农贸市场体系,推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实现惠民、便民、利民的整体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规划,逐步完善布局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17-2035年)》(青黄政字〔2018〕27号,以下简称《市场专项规划》),按照新区城区街道农贸市场150m2/千人、镇120m2/千人的指标要求,推动农贸市场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自然资源局会同各镇街负责,落实城市新建居住小区和旧城改造,开发建设单位配建相应的农贸市场的要求,在审定新建居住小区和旧城改造开发项目规划方案时,按照《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和《市场专项规划》审查农贸市场配置情况。
(二)优化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根据工作需要,新区农贸市场参照便民市场、摊点群、农村大集的建设管理方式,由辖区镇街(含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下同)负责日常管理,承担涉及市场的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并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负责新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市场内涉及计量、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协调组织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市场内行业监管责任。通过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市场主体责任,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业主负责”四位一体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体系。
(三)抓实升级改造,解决痛点难点
采取市场化措施,将设施老化陈旧、存在“脏乱差”“腥臭湿”的农贸市场作为重点升级改造对象,有计划、分批次、因地制宜实施升级改造。对于不能实施全面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根据市场行市,选择重点区域逐步改造。对于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区域内设置的便民摊点群,二至三年内分批次予以取缔,实现退路入市。通过升级改造,突出解决市场卫生环境、食品安全、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兼顾市场便民设施、停车场地等完善提升。对新建改造的农贸市场,继续实行每平方米300元补贴的政策。
(四)创新经营模式,共享改革成果
各镇街负责,鼓励引导市场开办方,打破原有单一经营模式,主动联系各大商超和国有企业,通过采取国企和商超参股、冠名、管理等方式,探索农贸市场与大型商超联合经营模式,形成企业管理资源和市场商品资源的优势互补,推进人才、商品全要素流通,切实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构建多方共赢良好格局。鼓励条件适宜的便民摊点群转型升级,提升软硬件设施,按照规划纳入农贸市场管理范畴。
(五)管好活禽市场,阻断安全隐患
按照各级要求,禁止活禽宰杀进入农贸市场,加强市场内白条禽的监管。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会同各镇街负责,鼓励探索实行活禽集中交易、集中屠宰、网络派单等经营模式,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和生活需求,采取市场化手段对所有交易点、宰杀点进行规范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联合加强日常监管和检验检疫,确保活禽宰杀符合食品安全和检验检疫、环保要求,并面向社会公布。同时,鼓励引导企业、个人、市场、商超、屠宰业户等建立网络交易平台或在现有交易平台开设网点,引导群众形成网上下单、送货上门的消费习惯,减少现场宰杀带来的卫生、防疫、环保等风险。
(六)突出典型引领,打造品牌市场
市场监管局会同各镇街负责,按照《青岛市农贸市场星级创建办法》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青岛市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对星级市场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回访检查,指导星级农贸市场用好补助资金,优化管理,创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提高全区农贸市场诚信和争先意识,充分调动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参与星级创建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七)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
各镇街负责,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健全市场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对农贸市场使用燃气、乱拉乱扯电线、违规使用电器、明火作业、市场内电瓶车充电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认真落实《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解决占道经营现象,切实提升环境卫生水平;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严控市场冒市等行为,对各类市场乱排水、乱设广告等行为依法查处。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查处食品及商品质量违法、短斤少两、“皮筋蟹”、违反“限塑令”等违法行为,提升交易秩序监管水平,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用农产品检测室,配备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按规定做好监测等工作,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既是提升城市品质的必然要求,又是方便群众的民生工程。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排好工期,确保步调一致、措施落实,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把好关口,确保质量
按照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对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验收不合格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建设改造任务或违反建设项目承诺的,取消其获得补助资金资格。
(三)加强联动,协调推进
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前期调研、规划建设、政策指导、日常监管等工作,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秩序,满足群众消费要求,打造便捷、规范、整洁、安全的新区农贸市场新名片。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2020年2月18日
附件: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