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泰州市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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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41667/2020-00525 分 类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1-07
文 号 泰市监食流发[2020]1号 时 效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泰州市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泰州市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7日   

泰州市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从市场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农贸市场食品供给和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以下简称“阳光菜篮子”)建设活动,全方位、多维度提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水平,特制定三年规划。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根本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打造一批质量放心、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阳光菜篮子”,确保农贸市场食品来源放心、质量放心,市民买得放心、吃得舒心。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阳光菜篮子”不少于60家(市区30家),占全市规模市场总数的50%以上,其中,2020年建成25家,2021年建成20家,2022建成15家。

二、建设原则

(一)标准引领。坚持标准的前瞻性、先行性,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作用、约束作用、引领作用,加强标准与创新融合,形成内容丰富、层次分明、结构科学、要求严格的“阳光菜篮子”建设标准体系,助推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持续提升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集成创建。进一步汇聚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各方的力量,发挥各市(区)政府、乡镇(街道)和市场主办方的积极性,整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城市等创建因素、创建资源,共同推进建设活动。

(三)智能支撑。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的最新成果,大力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快检体系、追溯体系以及责任主体落实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推动农贸市场食品流通的各个环节透明公开,在阳光下运行。

(四)褒扬先进。以褒扬为激励手段,树立标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建设的覆盖面,持久形成有利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1月-3月)。市局制定建设规划和基本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原则、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对建设活动进行总体动员部署,指导靖江局牵头制定《泰州市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建设和管理标准》。各市(区)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力争纳入地方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给予资金、政策等支持。要加大建设活动的宣传引导力度,扩大建设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激发农贸市场参与建设的内生动力。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解,确保建设活动有序推进、实效明显。

(二)组织推动(2020年4月-2022年9月)。各市(区)局对照标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等政府中心工作,指导组织辖区内市场参与建设活动。本着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年度集中验收的原则,市局每年度对各地申报的农贸市场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农贸市场认定为泰州市“阳光菜篮子”,并统一授牌。

(三)总结评价(2022年10月-12月)。各市(区)局向市局报送全面的建设总结,市局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和有关专家对各地建设活动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向人大、政府和社会展示建设活动的成果,对开展建设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提高农贸市场食品保障水平、实施“阳光菜篮子”建设活动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举措,是市局打造食品安全阳光系列品牌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提高认识站位,从讲政治的大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阳光菜篮子”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部门,主动进位,积极作为,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办出影响,以实实在在的成果体现市场监管部门的初心和使命。

(二)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开展“阳光菜篮子”建设活动,由市局统一进行顶层设计,制定“阳光菜篮子”建设基本要求,并负责建设活动的整体推进、督查、验收、奖励。各市(区)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初审等工作。系统上下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阳光菜篮子”建设活动,确保成效显著。

(三)上争政策,强化保障。农贸市场是民生工程,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食品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市局对建设达标、验收合格的“阳光菜篮子”给予一定的奖励,市区纳入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各市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申请以奖代补资金,配套给予奖励。

(四)久久为功,动态管理。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没有终点,只有起点,必须坚持标准、持续发力。要对参创成功的“阳光菜篮子”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标准以及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阳光菜篮子”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开摘牌原因,不得再参与“阳光菜篮子”创建活动。

 

附件:泰州市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建设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