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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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发〔2020〕7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挑战,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兴食安办(2020)16号文件精神,现将《市食安办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泰食安办﹝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乡食安办根据通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牵头组织突出对生鲜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及时上报。
附件: 《市食安办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泰食安办﹝2020﹞11号)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