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瓦子镇人民政府 农贸市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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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仪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仪陇县农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从根本上消除农贸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项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我镇成立由镇长
三、整治内容
我镇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密切协调农贸市场驻地所在社区,各司其职,重点整治市场内用火用电管理、占道经营、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等问题,督促市场业主限期整改。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2.是否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市场内是否有明火;
4.灭火器数量是否达到要求;
5.电线是否老化,是否存在乱拉电线现象;
6.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是否具备。
四、整治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5月23日至5月31日)。
结合本地实际,对照工作内容,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对市场火灾隐患排查,认真梳理市场火灾隐患点,切实摸清各类市场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底数,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危害等级进行分类研判,逐个确定整治计划,对区域性火灾隐患分级制定整治标准。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一是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开展整治工作,责令消防设施不健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市场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二是要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市场业主召开专题会议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提高业主消防意识。
三是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档案。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组织对我镇农贸市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总结常态化整治经验和模式,探索研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制定措施,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扎实推进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仪陇县瓦子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