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菜市场建设管理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 我要分享
索引号: 011158671/2020-057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4-13
标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菜市场建设管理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号: 襄政办函〔2020〕12号
生效时间: 2020-04-10 终止时间: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菜市场建设管理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襄阳市市区菜市场建设管理职责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0日

襄阳市市区菜市场建设管理职责分工方案

为建立健全稳定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全面提升市区菜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现将各部门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如下: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菜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菜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一、主体责任

(一)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辖区内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菜市场布局选址工作。各镇、办负责指导、督促菜市场经营管理者落实经营管理职责。

(二)菜市场开办者是菜市场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市场建设、安全、管理等责任;全面履行市场开办方义务,负责市场物业管理,场内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修、消防设施维护等,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检查监督;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责任。

二、监管责任

(一)市商务部门是市区菜市场规划、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督办、指导市区菜市场规划布局、建设改造工作,负责推进菜市场建设标准化、服务便民化、消费智慧化,推广现代流通方式,保障供给,繁荣市场,满足市民日常需求。组织制定并实施菜市场标准化建设规范;督促、指导各地实施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升级;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菜市场建设改造资金补贴标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市区菜市场规划;对《菜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进行备案登记。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市区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菜市场物价、计量器具、计量行为、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等工作,依法对菜市场开办者进行注册登记,负责市场内食品经营主体证照办理;督促菜市场开办方及经营者明码标价,实施价格监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计量监督,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菜市场内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其他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三)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菜市场环境卫生秩序。具体负责督促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抓好菜市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规范管理菜市场建设改造升级期间临时疏导点;依法查处菜市场乱搭乱建和擅自改变菜市场用途的违法行为。

(四)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落实菜市场内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推进白条禽上市工作;督促指导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依法取缔中心城区活禽销售和私屠滥宰等违规行为。

(五)市公安部门负责菜市场的治安管理和机动车管理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负责菜市场外围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六)市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菜市场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七)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菜市场病媒生物防制、爱国卫生活动的指导。

(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配合市商务局、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编制市区菜市场发展规划和布点规划。负责做好市区菜市场规划、选址工作,核定用地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审批扩建和新建菜市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的土地供应及相关审核、报批工作。

(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升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供、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十)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菜市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管,指导菜市场做好废水、废物、废气的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