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关于印发张湾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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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12日,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张湾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张湾区农贸市场市场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0年4月1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区农贸市场卫生状况,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二、明确专项整治的内容、范围及时间:


  (一)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1.整治市场内摊位及公共通道环境卫生,重点对市场公厕、下水道、水池、垃圾桶(箱、池)等部位进行清扫保洁和消毒, 疏通明沟暗渠;


  2.督促门店落实“门前三包”;


  3.清理农贸市场周围区域的杂物、垃圾、彻底清除卫生死 角;


  4.整治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出摊经营等违规行为;


  5.整治设施不全、污水乱排、摊位布局不合理、清扫保洁 不到位等问题;


  6.严禁农贸市场野生动物交易,按照现行地方政策禁止活 禽交易;


  7.督促食品经营者尤其是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者 落实“三防”(防鼠、防蝇、防尘)措施。


  (二)整治范围:


  全区农贸市场


  (三)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拟定方案。4月13日前,完成专项整 治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召开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部署会,统筹安 排在营农场市场的整治工作;对需要进行提档升级改造的农贸市 场,因地制宜制订“一场一策”改造方案。


  笫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整治。4 月 13—23 日,根据专项整 治内容,对农贸市场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检查验收。4 月 24 日-27 日,对整治 情况,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巩固提高。4 月 28 日-5 月 8 日,对现场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巩固提高。


  三、对有关重点问题的解读:


  1.2020年1月23日,根据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关闭活禽市场。


  2.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和《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紧急通知》(鄂市监网合函〔2020〕16号)的要求,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点击查看张政办发【2020】5号 关于印发《张湾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