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20】5号 关于印发《张湾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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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区农贸市场卫生状况,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20〕6 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方 案的通知》(十政办电〔2020〕8 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农贸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市场开办方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国有农贸市场负责做好各自管理市场的日常监管,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配合;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开办的农贸市场由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督促做好日常监管;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共同抓好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区负总责,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抓落实的原则,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二)坚持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主体责任。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市场物业管理、场内环境卫生、完善市场基础设施、规范摊位布局、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等工作,确保按时间要求、按规范标准整改到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相关部门按照“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及范围


  (一)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1、整治市场内摊位及公共通道环境卫生,重点对市场公厕、下水道、水池、垃圾桶(箱、池)等部位进行清扫保洁和消毒, 疏通明沟暗渠;


  2、督促门店落实“门前三包”;


  3、清理农贸市场周围区域的杂物、垃圾、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4、整治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出摊经营等违规行为;


  5、整治设施不全、污水乱排、摊位布局不合理、清扫保洁不到位等问题;


  6、严禁农贸市场野生动物交易,按照现行地方政策禁止活禽交易;


  7、督促食品经营者尤其是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者落实“三防”(防鼠、防蝇、防尘)措施。


  (二)专项整治范围全区各农贸市场。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区政府


  成立全区推进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


  组长:李炎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姚一琴区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方家体区商务局局长


  冯强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成员: 朱正慧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学军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郝敬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申武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何雨区林业局副局长


  方银华区卫健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区商务局局长方家体、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冯强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市场监管组、督查督导组。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订、工作协调、会议组织、信息汇总、材料搜集、媒体宣传等工作。


  组长:朱正慧区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王黎区商务局办公室负责人


  联络员:马宏宇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股长


  (二)市场监管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督导、业务指导及市场监管等工作。


  组长:王学军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成员:李思硕区城管执法局干部


  孙爱刚区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王冬云区林业局野保科科长


  杨琴区商务局商贸服务股负责人


  联络员:周淼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股股长


  (三)督查督导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督导等工作。组长: 王学军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 田秀春区卫健局医改医管和综合监督股股长联络员: 张蕾区商务局市场建设服务股负责人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推进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和市场保供两不误。专项整治分为四个段,具体安排为:


  笫一阶段:动员部署,拟定方案。4 月 13 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召开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部署会,统筹安排在营农场市场的整治工作;对需要进行提档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因地制宜制订“一场一策”改造方案。


  笫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整治。4 月 13—23 日,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对农贸市场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检查验收。4 月 24 日-27 日,对整治情况,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巩固提高。4 月 28 日-5 月 8 日,对现 场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巩固提高。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职责。各乡镇街道、西城经济开发区要高度 重视,结合实际,针对各农贸市场短板和薄弱环节,实行“一市 场一方案”,统筹抓好组织实施。区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 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检查督办。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小组将对辖区整 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严肃工作问责,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 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5 月 7 日 前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小组将对辖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情况进 行组织验收。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总结 推广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实行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各农 贸市场要参照《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运营管理指南(试行)》 (DB42/1540-2020形成农贸市场规范、有序、安全运营的长效机制。 

点击查看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关于印发张湾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